【以下是一些危废仓库建设验收标准的参考资料】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和贮存点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污染控制要求。例如,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要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和渗滤液收集设施;贮存易产生特定气体的废物要有气体收集和净化设施等。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是危废仓库建设的重要执行标准。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涉及危废收集、贮存过程中的相关规范。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对于涉及危险废物的环评内容提供了评价指南。
另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制定更具体的地方标准或指南。在进行危废仓库建设验收时,还需结合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
【危废库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
【储存场地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场所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储存场所达到三防要求,既防风、防水、防晒,离开居民区域800m外,地表水域150m外,场所内围墙分割区域,
不能同种类物品放置同一区域。地面采用防静电硬质环氧树脂材料,防止静电以及防止液体渗漏。内部需要有引水槽,或者有防止泄露等回收装置(如类似托盘类有一定容积率的底座)。
【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