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海西医疗废物暂存间,都兰县医疗废物暂存间,恩施医疗废物暂存间,施甸县医疗废物暂存间 |
面向地区 |
全国 |
2.房屋要求
2.1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地面和墙裙进行防渗处理,且墙裙不低于1.0米高,地面要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如设置地漏等。
2.2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污水处理系统,不得排入外环境。
2.3房屋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达到防蚊蝇、防蟑螂、防鼠、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要求;如安装纱窗、防鼠板、上锁等。
3.设施要求
3.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置供水龙头及水池、地漏以供清洁和消毒使用。3.2设置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可以安装换气扇或采用百叶窗换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室内。
3.3设置空气消毒设备,如安装紫外线灯管等,以保障空气消毒效果。
3.4对于产生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医院,应备有低温贮藏设备,防止腐败发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败散发恶臭;若做不到日产日清,贮存时间多不超过48小时。
4.标识要求
4.1暂存间门外应张贴“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的警示标识,并标识出医疗废物收集时间字样。
4.2暂存间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消毒等工作程序以及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