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危废企业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危废间选址要求】
危废间选址要求(来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设施底部地下水水位。
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容器的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存放液体类危废的危废间四周应有围堰,围堰容积要满足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